创业补贴申报办事指南
一、申请对象
(一)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、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、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(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;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)。
(二)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(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)。
(三)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。
二、补贴标准
按每人一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
三、补贴申报材料
(一)大学生应提供
1.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:本人学生证(毕业生提供毕业证)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,身份证复印件,创业项目计划书,创业补贴申报表,专家评估意见,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;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:团队负责人学生证(毕业生提供毕业证)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,身份证复印件,创业项目计划书,创业补贴申报表,专家评估意见,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;2.创业实体申报材料:领办人学生证(毕业生提供毕业证)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,身份证复印件,创业实体概述,创业补贴申报表,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等。
(二)就业困难人员、返乡农民工应提供
《就业创业证》(就业困难人员提供)、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(返乡农民工提供)、创业实体概述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创业补贴申报表、工商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。
四、办理流程
申报补贴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五、办理方式
咨询地址:彭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616室 彭州市就业局创业促进科
咨询电话:8387089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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